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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补+深补双驱动!高交会亚洲光储充及充电桩展邀您抢占千亿补贴风口(下)

国补+深补双驱动!高交会亚洲光储充及充电桩展邀您抢占千亿补贴风口(下)

2025-07-28 08:56

国补+深补双驱动!高交会亚洲光储充及充电桩展邀您抢占千亿补贴风口(下)

深圳智慧企服 振威充电设施展
2025年07月07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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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这座“超充之城”,充电就像加油一样方便。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消息,深圳市将按照“深圳示范、湾区组网、全球推广”的思路,全面启动“超充之城2.0”建设,进一步加快重卡超充换和乘用车闪充等大功率充换电技术应用。


为助力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推动充换电行业发展以及超充之城2.0”建设,由深圳市政府主办的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25年11月14日-16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盛大举办。同期设立亚洲光储充及充电桩产业展览会将汇聚众多充电解决方案、光储充一体化、先进充电技术、配套设施解决方案、场站运营服务、充换电解决方案等具有影响力的参展商,展示光储充及充电桩全产业链向业界全面展示国内外行业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技术与应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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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世界级能源巨头亮相高交会,全方位展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现代化水平)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抓住充换电行业政策红利,本篇文章为企业整理、打包、全面、便捷的充换电行业政策指南,助力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欢迎您查看、点赞、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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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田 区



1



福田区构建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2024-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

核心要点


《实施方案》以系统思维提出顶层设计,聚焦运营规模化、充电快速化、网络智慧化、服务品质化,从高标准建设“超充之城”、升级构建高水平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数字能源技术创新和应用示范、全方位构建产业生态、规范促进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等五个方面部署任务,助力深圳打造全球数字能源先锋城市,为全国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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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湖 区



2



罗湖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年7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新,通过“存量改造+增量拓展”的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对建成投产一年以上的超级快充站(主机最大直流输出功率不小于600千瓦,至少配置1个480千瓦及以上超充终端),按超充设备功率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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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田 区



3



盐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

核心要点


《暂行办法》内容有七章,共三十七条。


建设管理部分共10条,主要规定充换电设施建设全流程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建设施工前,建设工程设计应严格遵循技术、消防、防雷等相关要求,并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与接入虚拟电厂能力,做好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建设过程中,按照《深圳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加强设备采购、进货检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建设竣工时,依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验收指引》文件开展竣工验收。


运营管理部分共11条,主要规定充换电设施投入运营和使用前办理信息登记、计量强制检定申请、接入平台以及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其职责。鼓励充换电设施企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新建充换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和接入虚拟电厂能力,鼓励存量充电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示范建设超充和车网互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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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山 区



4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

核心要点


《扶持措施》从招引、技术攻关、场景支持、出口贸易等多方面提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具体扶持措施。


加大新能源企业招引力度方面,围绕储能电池及系统、智能光伏、天然气贸易、充电设施、高效电力电子器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氢能、海上风电运维等重点方向引进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企业最高1亿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并给予企业核心人才最高600万元一次性安置补贴。


支持技术攻关方面,支持南山区企业重点针对电池材料、电源芯片、功率器件、控制系统等储能领域,充电模块、液冷超充枪线等充电设施领域等开展技术创新攻关,对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按照获得市级资助金额最高6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新能源场景支持方面,鼓励区内上下游企业联动,围绕南山区内标志性建筑、核心商圈、港口码头、工业园区等打造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示范站项目,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相应采购额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数字化能源技术支持方面,对加装智能控制终端的用能设备或场站并接入虚拟电厂的(包括充电场站、建筑空调、冷站、5G通信基站等),单个项目按实际改造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推动新能源产品出口贸易方面,支持新型储能、充电桩、光伏生产或贸易企业等“走出去”,并对企业海外市场准入认证费用和出口知识产权分析费用予以资助,按照不超过核定的项目费用2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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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 安 区



5



宝安区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包含18条内容,其中有16条具体措施。加快示范推广应用方面,提出支持打造快充及超充示范站。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支撑宝安区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深圳市实现打造世界一流“超充之城”目标,重点支持区内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设备厂商发展,围绕机场、高铁枢纽、邮轮码头、公交场站、会展中心、市政公园、核心商圈、高速服务区、灯塔工厂、重要政务场所等区域,引导建设一批技术领先、场景全覆盖的快速充电、车网互动及超级充电示范站。对具备车网互动功能,且包含单枪同时满足最大充电功率不低于480kW、最大输出电压不低于1000V、最大输出电流不低于500A条件的公用超充设施,按超充电堆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充电场站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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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华 区



6



深圳市龙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

核心要点


《办法》共6章29条,适用对象范围为龙华区内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


规划管理部分共2条。主要规定充换电设施规划原则,对各类场景提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场地资源挖潜和配建要求,结合供电改造推进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建设管理部分共4条。主要规定充换电设施建设的技术要求、报建程序手续以及验收接收要求。


运营管理部分共14条。主要规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投入运营和使用前办理信息登记、计量强制检定申请、接入市级平台,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其职责。


保障措施部分共4条。主要规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行业保障处置措施和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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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共包括五方面内容,分别是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拓展技术应用场景以及附则,共形成18条扶持措施。


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方面,加快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飞轮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商业园区等积极配置用户侧储能系统,对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提升车网互动水平方面,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对纳入国家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级资助的车网互动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助。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对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符合一定先进技术要求的车网双向互动示范项目,按照车网互动充电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桩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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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 明 区



8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8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包括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打造新型储能技术创新策源地、打造新型储能先进制造高地、打造新型储能多元应用示范基地、打造新型储能生态圈、附则等六部分共十六条措施。


拓宽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应用方面,支持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充电站等设施开展充储放智能化改造示范,探索应用规模化车网互动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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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鹏 新 区



9



深圳市大鹏新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

核心要点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六条,涵盖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各单位职责分工、规划管理、建设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管理办法》明确将充换电设施纳入管理范围,界定公用充电设施、专用充电设施、自用充电设施和专用换电设施分类。适度超前建设超级快充站,满足车辆快速充电需求。


鼓励各类既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小汽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新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执行,新建充电设施单枪输出功率不宜小于7kW。


鼓励在交通枢纽、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建设快速充电设施;鼓励现有和规划的加油(气)站在符合相关建设条件时,改建或配建快速充电设施,提高场站综合利用效率;适度超前建设超级快充站,满足车辆快速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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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深圳市级、区级

充换电行业政策要点外

我们还为深圳企业整理了

国家级、广东省级

充换电行业政策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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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整理的充换电行业政策及相关内容以供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来源:深圳智慧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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