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深圳这座“超充之城”,充电就像加油一样方便。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消息,深圳市将按照“深圳示范、湾区组网、全球推广”的思路,全面启动“超充之城2.0”建设,进一步加快重卡超充换和乘用车闪充等大功率充换电技术应用。
为助力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推动充换电行业发展以及超充之城2.0”建设,由深圳市政府主办的第二十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将于2025年11月14日-16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盛大举办。同期设立亚洲光储充及充电桩产业展览会将汇聚众多充电解决方案、光储充一体化、先进充电技术、配套设施解决方案、场站运营服务、充换电解决方案等具有影响力的参展商,展示光储充及充电桩全产业链向业界全面展示国内外行业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技术与应用成果。

(国家重大装备企业齐聚高交会)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抓住充换电行业政策红利,本篇文章为企业整理、打包、全面、便捷的充换电行业政策指南,助力相关企业高质量发展,欢迎您查看、点赞、分享!
1
深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
核心要点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重点产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率达到100%,电力、水务、燃气、充电桩等城市基础设施设备实现新一轮升级。
改造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按照“超充+快充+普充”模式,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推动交流充电桩智能有序改造,加快直流快充站大功率升级,加快车网双向互动推广。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与城际、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有效衔接,到2025年建成综合能源补给站超60座、充电设施不少于60万个。
完善新能源领域标准方面,围绕储能器件及系统、储能电站、储能应用和储能数字化等方面,积极推进电化学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电动汽车超充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管理、评价等环节,积极参与超充直流充电控制系统、超充设施通信协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信息交换、电动汽车充电桩能效等标准制定。加快推进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2
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
核心要点
《若干措施》针对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提出三方面举措:
一是提升充电设施智能有序充电能力。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加快直流公共快充站升级改造,提升快充桩功率调节能力,经评审后对存量直流公共快充站智能化改造部分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二是强化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新建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鼓励存量换电站开展功率拓扑改造,将原有单向的整流电路升级为双向的储能变流器(PCS)模块,并同步升级换电站站端能量管理系统(EMS)的功率控制系统。
三是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针对公交、物流、环卫、港口拖车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加大车网互动示范应用和持续升级,推动全市超充、快充以及交流充电设施等全部实现车网互动功能,经评审后对于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3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
发布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年6月
核心要点
进一步推广应用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推进“超充之城”建设,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使用指引》。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对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及“一杯咖啡、满电出发”(国作登字-2024-F-00048929)“深圳超充”(国作登字-2024-F-00048930)“深圳快充”(国作登字-2024-F-00048931)等相应品牌和衍生品依法享有独立、自主的完整知识产权,且受法律保护。《指引》明确了深圳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品牌标识的使用主体、建设标准、登记材料、授权使用等要求。
根据《指引》,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授权,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开放,不得只对单一品牌汽车提供服务,不得对不同品牌汽车采取区别对待。使用主体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投入运营和使用的充换电设施,在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市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办理信息登记,建立充换电设施安全监控系统,并将数据实时上传。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4
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的通知
发布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年2月
核心要点
《通知》明确规范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全流程,充换电设施企业应按照《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流程图》《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验收指引》《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建设验收指引》等要求,做好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信息登记、运营维护等。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原则上新建充电桩统一采用智能有序充电桩,按需推动既有充电桩的智能化改造;鼓励面向工业园区、公交场站、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加大车网互动示范应用和持续升级,尽快实现车网互动全覆盖。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5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
核心要点
《管理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主要规定充换电设施规划原则,结合新能源汽车需求预测,对各类场景提出充换电设施配建要求和供电规划。
《管理办法》提出加大充电设施配建力度,具体包括:
鼓励交通枢纽、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建设快速充电设施;加油(气)站在符合建设条件时,改建或配建快速充电设施。
具备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100%配建充电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小汽车停车位的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不应低于20%。
物流园、货运仓储区、商贸农批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应合理配建公共充换电设施,保障物流车充换电需求;鼓励机场、港口、码头结合内部作业车辆的电动化发展情况,合理配建充换电设施。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6
深圳市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车城”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布部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
2023年8月
核心要点
《行动计划》提出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60万个,超充站300座的发展目标。
加大电机电控及充电前瞻技术攻关方面,支持开展新型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等先进产品研发,重点突破第三代功率半导体、轮毂电机等前瞻技术。推动企业研发基于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的充电模块,开发液冷直流大功率等超级快充产品,加快推动移动充电、无线充电、自动充电、智能有序充电、光储充协同控制等新技术研究及商业化应用。
优化布局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方面,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储放一体化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更新改造一批老旧设施,提升新建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氢/油/电综合能源补给站和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前瞻布局超级快充设施网络站点。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引导社区“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有序接入。引导电网企业开展配套电网扩容改造,合理预留电力容量。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7
深圳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发布部门
深圳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年5月
核心要点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换购率,《行动方案》提出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推进“超充之城”建设,建成技术全球领先、场景多元覆盖的超充设施服务体系。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充电桩数量进一步增加,缓解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推动提高新能源汽车社会化维修服务能力。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8
深圳市推动融资租赁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
核心要点
《实施方案》提出助力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鼓励租赁公司围绕汽车全产业链,深挖制造、销售、运营等应用场景,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配送、长途运输、租赁车等领域开展合作,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支持汽车出口。鼓励通过融资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新型储能电池、充电桩等配套设施。支持汽车制造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和节能改造。支持探索发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绿色金融专项债等方式,助力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支持租赁公司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车辆项目公司及专业子公司。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9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范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
核心要点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规定了住宅小区分散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技术要求、设计施工、安全、验收、运行维护等要求,旨在推动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朝着安全可靠、可调可控、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同时加强与城市电网的融合互动,确保充电设施的高效运行和能源的合理分配。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10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判定规范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
核心要点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判定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长期失效的认定要求、检验规则和检验结果判定,进一步引导充电设施运营商强化充电设备管理,减少充电设施潜在的运行风险,将有利于推动深圳市充电设施质量水平朝着高度安全、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11
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场站分级评价规范、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规范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9月
核心要点
《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场站分级评价规范》通过对集中式充电场站进行评价和分类,旨在规范集中式充电场站的建设和运营标准,从而提高集中式充电场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引导车主前往评分更高的集中式充电场站体验充电服务。
《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规范》通过对分散式充电设施进行分级评价,旨在规范分散式充电设施的运维、安全等标准,从而提高分散式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引导运营商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减少充电途中的耗时和耗能。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12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
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3月
核心要点
《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规范》在行业内率先提出“超级充电设备”“全液冷超充设备”等术语定义,规定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评价的基本要求、技术评价指标以及分级评价方法,明确超充设备单枪额定功率不低于480kW。
《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应遵循的充电站选址和布置、设备选型及安装、电气设计、电能质量要求、电气照明、防雷及接地、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计量、监控系统、节能环保、标志标识的设计要求。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注:本文整理的充换电行业政策及相关内容以供参考,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公告为准。
海南振威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
广东省充电设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新能源汽车产业网
振威国际会展集团